一
这事儿得从一个妞儿的腿说起。
那是六月初,燕城的夏天还没来得及发骚,只是在傍晚的时候,用一点不咸不淡的风,撩拨一下你刚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后脖颈子。
我在燕城医科大学临床的第四年。
我认识林晚,是在解剖楼和图书馆之间那条铺满了法国梧桐的路上。
说认识,都他妈是抬举我自己。我只是单方面地、执着地、像个等待戈多的傻逼一样,观察她。
她是艺术学院舞蹈系的,这是我后来花了三天时间,问遍了我们宿舍楼所有长了眼睛的雄性动物才打听出来的。
她有一双腿,怎么说呢,上帝在造人的时候,一定是先用圆规画出了这两条腿,然后才想起来往上安一个身体。
笔直,匀称,走起路来,脚踝像个精密的轴承,带动着整个小腿的肌肉群,呈现出一种充满韵律的紧张感。
再往上,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包裹着,绷出两条让所有几何学都黯然失色的弧线。
我当时就想,这才是造物主的神迹。
我们天天在解剖台前,对着那些松弛的、失去生命张力的、像一袋子土豆的尸体组织,研究什么腓肠肌、比目鱼肌,那都是对美的亵渎。
真正的美,是活的,是动的,是让你看了之后,大脑皮层某个特定区域瞬间充血,然后分泌出一种叫苯基乙胺的玩意儿,让你觉得整个世界都他妈值了。
所以,我给自己定了个计划。一个听起来牛逼哄哄,实际上狗屁不通的计划。
我管它叫“林晚捕猎计划”。
每天下午五点半,她会从舞蹈房出来,沿着这条路去南门坐公交。而我,就会在这个时间点,装作不经意地,从图书馆或者教学楼出来,制造一场又一场计算过的“偶遇”。
我甚至把剧本都写好了。
第一次偶遇,点头,微笑,展现我饱读诗书后那种淡淡的忧郁气质。
第二次偶遇,可以说一句:“你好像每天都走这条路。”
第三次,就可以聊聊天气,聊聊这些梧桐树的学名。
第四次……第四次我们也许就可以去学校东门那家叫“雕刻时光”的咖啡馆,我要给她讲尼采,讲叔本华,讲生命意志的强大和悲哀,然后告诉她,她的腿,就是生命意志最完美的体现。
现在想起来,我当时真是个诗人,一个被荷尔蒙烧坏了脑子的精子诗人。
我执行这个计划,执行得一丝不苟,比做实验报告还认真。
我计算过,从图书馆门口到她出现的路口,我用每秒1.2米的速度走,刚好可以在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我的视线从书本上抬起来,给她一个深邃而又自然的眼神。
为此,我还在宿舍里用卷尺量了距离,用秒表掐了时间。
我室友胖子说:“默哥,你这研究精神用在学习上,国奖都拿到手软了。”
我跟他说:“你不懂,胖子。这是科学,是社会行为学,是基于概率论和神经生物学的一次伟大实践。你不懂那种多巴胺在脑子里爆破的快感。”
胖子往嘴里塞了一大口泡面,含含糊糊地说:“我只懂吃饱了不饿的快感。”
你看,这就是凡人。
而我,当时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这种低级趣味。
那段时间,林晚就是我的神。一个冰冷、遥远、不容亵渎的神。
她的表情总是淡淡的,像是对这个世界不感兴趣。她走路的时候会戴着耳机,白色的线从耳朵一直垂到口袋里,把她和我们这些凡人隔绝开来。
我甚至觉得,她耳机里放的都不是音乐,而是某种宇宙的白噪音,或者是德彪西的《月光》。
这种距离感,对我来说,是致命的春药。越是得不到,越是觉得牛逼。
我像一个天文学家,每天端着望远镜,观察一颗遥远的、散发着迷人光芒的行星。我记录它的轨迹,分析它的光谱,甚至给它取好了名字,却从没想过,我连它上面的一粒尘埃都摸不到。
然后,有一天,这颗行星,从我的星空里,消失了。
二
第一天,我以为她只是改了时间。我在那条路上来回溜达了三个来回,直到天色暗下来,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,把我的影子拉得像个孤独的傻逼。
第二天,我提前了半小时,又推后了半小时。我把所有可能的时间段都覆盖了。没有。那条路空荡荡的,只有风吹过梧桐树叶的沙沙声,像是在嘲笑我。
第三天,我开始有点慌了。一种类似戒断反应的症状开始出现。心神不宁,看什么都烦。上大课的时候,老师在上面讲心血管疾病的病理生理学,我脑子里想的却是,她是不是换了条路走?还是说,她发现了我这个猥琐的跟踪狂?
一个礼拜。整整一个礼拜,林晚像人间蒸发了一样。
我的“林晚捕猎计划”宣告破产。
随之破产的,还有我那点可怜的、建立在虚空之上的优越感。
我感觉自己像个被戳破的气球,前几天还充满气体,觉得自己能上天,现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