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巷口惊遇
A城的雨季总带着化不开的湿冷,老街区的窄巷里积着浑浊的水洼,倒映着灰扑扑的天空。凌霄攥着书包带的指节泛白,劣质帆布被身后追来的男生扯得变形,书包里的日记本哗啦作响,像他此刻乱了节奏的心跳。
“跑什么啊,娘娘腔?”领头的男生叫赵磊,是班里出了名的混不吝,此刻正用脚碾着凌霄掉在地上的发圈——那是他用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的,浅粉色缎面上绣着小雏菊,是他藏在袖口、不敢让别人看见的秘密。
凌霄想弯腰去捡,膝盖却被赵磊狠狠踹了一脚,整个人重重摔在水洼里。冰冷的雨水浸透校服裤,混着泥点溅在他脸上,视线瞬间模糊。周围传来哄笑声,有人用树枝戳他的后背,有人模仿女生的声音尖着嗓子喊:“哟,凌大小姐怎么还哭了?”
就在他咬紧下唇、准备忍受这阵羞辱时,巷口突然传来一阵皮鞋踩过积水的声响,清脆又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。赵磊他们的笑声戛然而止,凌霄透过模糊的视线,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站在巷口,身形挺拔如松,身后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,气场强大得让空气都仿佛凝固。
男人的目光扫过巷内,最终落在凌霄身上。那目光很深,像藏着翻涌的暗流,却在触及他脸上的泥点时,微微顿了顿。“滚。”男人开口,声音不高,却带着淬过冰的冷意,赵磊几人对视一眼,虽不甘心,却还是悻悻地跑了,跑之前还不忘踹翻旁边的垃圾桶,垃圾散落一地,臭味弥漫开来。
男人走近,弯腰捡起凌霄掉在地上的日记本。封面被雨水打湿,上面画着的穿裙子的小人晕开了墨色,角落的“凌霄”二字却依旧清晰。他指尖摩挲着那两个字,抬眼看向还趴在地上的少年:“能起来吗?”
凌霄撑着手臂想站起来,却发现膝盖疼得厉害,刚一用力就又跌了回去。男人皱了皱眉,上前一步,伸手将他扶了起来。掌心的温度透过湿透的校服传来,带着令人安心的暖意,凌霄忍不住抬头看他——男人的五官深邃立体,眉骨很高,眼尾微微上挑,却因为眼神太冷,显得有些疏离,领口处隐约能看见一点未干的血渍,不知是他的还是别人的。
“谢谢……”凌霄的声音很小,带着刚哭过的沙哑。男人没说话,只是把日记本递还给了他,目光扫过他渗出血的膝盖:“附近有诊所,我让手下送你过去。”
“不用了,我自己可以……”凌霄连忙摆手,他不想再麻烦别人,更不想让这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男人觉得自己麻烦。男人却没听他的,转头对身后的手下说了句“处理好”,便转身朝巷外走。
凌霄愣在原地,看着男人的背影,突然想起班里同学偶尔提起的传闻——A城最神秘的首富,同时也是掌控着地下秩序的黑帮老大,好像就叫“天一”。他攥紧日记本,心跳莫名快了几分,看着天一的身影消失在巷口,雨水打在脸上,却好像没那么冷了。
2 刻意偶遇
凌霄的膝盖擦破了皮,在家养了三天。这三天里,他总是忍不住想起巷口那个男人——天一。他把日记本摊开,在空白的页面上画了个模糊的男人背影,旁边写着:“黑色风衣,很好看。”
返校那天,凌霄特意提前了半小时出门,绕了远路,只为能经过天一公司楼下的那条街。那条街很繁华,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树,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,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凌霄站在街角的奶茶店门口,假装买奶茶,目光却一直盯着不远处那栋气派的写字楼——那是天一的公司,“天宸集团”四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他等了将近二十分钟,就在快要放弃的时候,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停在写字楼门口。车门打开,天一从车上下来,依旧是那件黑色风衣,只是今天没系扣子,里面的白色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子,露出一点锁骨,比那天在巷口多了几分随性。
凌霄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,连忙低下头,假装吸着奶茶,眼角的余光却一直追随着天一的身影。直到天一走进写字楼,他才松了口气,低头看了眼手里的奶茶,发现自己因为太紧张,把珍珠都吸光了,只剩下甜腻的奶茶底。
从那天起,凌霄每天都会绕远路经过天宸集团。有时能看见天一,有时看不见,但只要站在那条街上,他就觉得心里很踏实。他把每天的“偶遇”都写进日记:“今天他穿了灰色西装,戴了金丝眼镜,看起来很斯文。”“今天下雨,他让司机把车停在路边,给一个老奶奶撑伞,伞都歪到老奶奶那边了,他自己半边肩膀都湿了。”“今天没看见他,有点失落。”
日记本渐渐写满了关于天一的文字,凌霄却不敢让任何人看见。他知道自己的心思很荒唐——他是个连自己性别都搞不清楚的人,而天一却是A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,他们之间隔着云泥之别,这份喜欢,只能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