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跪在冰冷的瓷砖上,面前是巨大的液晶屏。
屏幕里,那个被誉为“华尔街之狼”的男人,正将一枚鸽子蛋大的钻戒,戴上名媛影后的无名指。
他眉眼冷漠,是我从未见过的疏离。
可他左眉骨那道浅浅的疤,我太熟悉了。
那是我当年为了护住他,被碎玻璃划伤手,一针一线为他缝合时留下的。
新闻标题刺得我眼睛生疼:《世纪订婚:寰宇集团继承人陆夜珩与影后苏晚晴情定终身》。
陆夜珩?
可他明明叫阿沉,一个修车的穷小子。
三年前,他就“死”在了那场码头大火里,尸骨无存。
1
我又被噩梦魇住了。
梦里是冲天的火光,浓烟呛得我喘不过气。我疯了一样往火场里冲,声嘶力竭地喊着一个名字。
“阿沉!阿沉!”
可回应我的,只有木梁坍塌的巨响和滚烫的热浪。
我被人死死拖住,眼睁睁看着那片火海将我生命里唯一的光吞噬殆尽,然后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。
一身冷汗,心脏像是被人用手攥住,疼得快要窒息。
“又做噩梦了?”
身旁,闺蜜林薇被我惊醒,迷迷糊糊地坐起来,伸手拍着我的背。
我没说话,只是抱着膝盖,把头埋进去,身体还在不受控制地发抖。
这三年来,同样的梦境,反复折磨着我。
林薇叹了口气,从背后抱住我,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:“言言,都过去了。阿沉……他也不希望你这样。”
是啊,都过去了。
三年前,我的丈夫,那个叫阿沉的男人,就已经死了。
可我总觉得他还活着。
我们是在一个雨夜认识的。
那天我的花店打烊晚了,抄近路回家,在后巷的垃圾桶旁,发现了他。
他蜷缩在角落里,浑身湿透,额头破了个大口子,血顺着他高挺的鼻梁往下淌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,手臂上全是青紫的伤痕,看起来像条被人打断了脊梁的流浪狗。
我动了恻隐之心,把他拖回了家。
他醒来后,什么都忘了。
忘了自己是谁,从哪里来,为什么会受伤。只固执地记得,自己叫“阿沉”。
他有一张英俊到极具攻击性的脸,眉骨很高,眼窝深邃,薄唇总是抿着,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漠。
可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又冷又硬的男人,在面对我的时候,眼神却总是温和的。
他像一块浮木,闯进了我平淡如水的生活。
我爸妈强烈反对,说他来路不明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,让我赶紧把他赶出去。
“言言,你是个好姑娘,爸妈不想你被骗!这种街头混混,今天能被人打个半死,明天就能连累你横尸街头!”
我爸把筷子拍在桌上,气得满脸通红。
我妈也在一旁抹眼泪:“听话,咱们安安稳稳地开个花店,别去招惹那些不三不四的人。”
我却铁了心要留下他。
我承认,最初是被那张脸蛊惑了。
但更多的是,当我用酒精棉球擦拭他伤口时,他疼得浑身紧绷,却一声不吭,只是用那双漆黑的眼眸,一瞬不瞬地看着我,那眼神里的脆弱和无助,击中了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。
村里的风言风语很快传开了,说我年纪轻轻就不知检点,带了个野男人回家。
我爸妈气得抬不起头,几次要把他赶走,都被我拦了下来。
那天,他忽然在我爸妈面前跪下了,他说:
“叔叔,阿...姨,是我连累了言言的名声。如果你们不嫌弃,我愿意留在夏家,一辈子对她好,绝不让她受半点委屈。”
我当时就站在门外,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,又酸又涨。
最后,我顶着所有人的指指点点,嫁给了这个我亲手捡回来的,“失忆”的男人。
2.
我们的婚礼很简单,只在家里摆了两桌酒,请了几个亲近的邻居。
婚后,阿沉在我家的日子并不好过。
他沉默寡言,除了帮我打理花店的体力活,大部分时间都喜欢待在阁楼的旧书堆里。
在我爸妈和亲戚眼里,他就是个吃软饭的,除了长得好看,一无是处。
一次家庭聚会,我那个当了包工头的表哥,喝了两杯酒,就开始指桑骂槐。
“哎,我说表妹啊,你家这位瞧着人高马大的,是做什么工作的呀?男人嘛,总得有个正经事做,不能总靠女人养着吧?”
一桌子亲戚都看过来,眼神里满是看好戏的幸灾乐祸。
我气得脸都白了,正要发作,阿沉却握住了我放在桌下的手。
他淡淡地瞥了表哥一眼,那眼神里的冷意,竟让表哥的酒都醒了三分。
我深吸一口气,把碗往桌上一放,笑着扬声道:
“我老公做什么,就不劳表哥操心了。他有我养着,我乐意。总比某些人,在外面花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