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作者你不需知的其他文据说也挺好看,但我还没开始所以不做评价。但是由衬衫上的褶皱这本书来看,你不需知写的其他书应该也不会差,是一本写作风格已经很成熟的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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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是原谅她啦,小乌龟。
嘻嘻
第一章:晾衣绳上的陌生感
我第一次注意到那件衬衫时,梅芳正在阳台收衣服。初秋的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,米白色的居家服袖口卷到小臂,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——和我们刚结婚时一样,她总说这样干活利索。
“阿哲,帮我递下衣架。”她回头喊我,嘴角弯着浅淡的笑意。
我应了一声,目光却落在晾衣绳上那件深灰色衬衫上。不是我的。我的衬衫都是浅色系,袖口有我名字缩写的绣标,而这件领口磨得发毛,左胸口袋上方有个极小的咖啡渍,像颗凝固的痣。
“这是谁的?”我拿起衬衫,布料上还带着淡淡的须后水味,不是我常用的雪松味,是更冲的柑橘调。
梅芳的手顿了一下,衣架“哐当”撞在晾衣杆上。“哦,上周陈姐来家里帮忙打扫,说是她老公落下的,我忘了还。”她接过衬衫,叠得方方正正塞进收纳盒底层,动作快得像在藏什么。
陈姐是小区的保洁,丈夫在工地打工,我见过两次,穿的都是工装夹克,从没见过他穿这种质地的衬衫。
那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。梅芳的呼吸很轻,背对着我,肩膀微微绷着。我们结婚七年,她总是抱着我的胳膊睡,像只依赖人的猫,这样的疏离,三个月前就开始了。
三个月前,她去参加了高中同学会。回来时喝了点酒,眼睛红红的,说“见到好多老同学,真怀念”。从那以后,她开始频繁地“加班”,手机总是调成静音,洗澡时也带进浴室。
我是个建筑师,习惯了在图纸上找逻辑,可梅芳的变化像组混乱的线条,拼不出完整的形状。直到第二天早上,我在浴室地漏里捡到半片撕碎的电影票根,上面印着上周六的场次——上周六,她说公司团建。
第二章:咖啡渍与旧照片
我没戳破那半张电影票。有些事像冰层下的暗流,一旦捅破,整个湖面都会裂开。
梅芳似乎松了口气,周末主动提出去逛超市,挽着我的胳膊在货架间穿梭,说要给儿子小宇做他最爱吃的糖醋排骨。路过男装区时,她拿起一件深灰色衬衫,指尖在领口蹭了蹭:“阿哲,你试试这个?看着挺舒服。”
我盯着那件衬衫,和晾衣绳上的那件几乎一模一样。“不喜欢深色。”我移开目光,听见她喉咙里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把衬衫放回货架时,手指蜷了一下。
那天晚上,小宇在客厅看动画片,梅芳在厨房做饭,我去书房找文件,无意间碰掉了书架顶层的旧相册。照片散落一地,大多是我们的结婚照、小宇的满月照,只有一张边角泛黄的合影,夹在最底下——梅芳站在两个男生中间,左边是我,右边的男生穿着深灰色衬衫,左胸口袋上方有块模糊的污渍,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。
是周明宇。梅芳的高中同桌,也是我的发小。
照片背面有行娟秀的字:“2008年夏,三中操场。”那年我们十八岁,梅芳是班长,总穿着白色连衣裙;周明宇是转校生,坐我后桌,总借我的作业抄;我是那个偷偷在画本上画梅芳侧脸的内向男生。
后来周明宇家搬去了上海,临走前塞给我一张纸条,上面写“我喜欢梅芳,但我知道你也喜欢,你们要好好的”。我把纸条给梅芳看时,她红着脸捶我:“小孩子家家懂什么。”
再后来,我们结婚,周明宇回来过一次,送了个水晶摆件,说“祝你们永远幸福”。他穿着笔挺的西装,左胸口袋别着朵白玫瑰,和照片里那个穿灰色衬衫的少年判若两人。
“爸爸,妈妈叫你吃饭啦!”小宇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。我捡起照片,发现周明宇的衬衫领口,和我捡到的那件一样,磨出了细细的毛边。
饭桌上,梅芳给小宇夹排骨,说:“下周妈妈要去上海出差,给你带大白兔奶糖好不好?”
小宇欢呼雀跃,我却盯着梅芳的眼睛——她撒谎时,右眼尾的痣会轻轻跳一下,和高中时骗老师“作业忘带了”一模一样。
上海,周明宇在上海。
第三章:行李箱里的谎言
梅芳“出差”的前一晚,把行李箱放在卧室角落。我帮她检查充电器时,拉链没拉严,露出里面一件叠好的真丝睡裙,酒红色的,是她从没在我面前穿过的款式。
“带这个干什么?酒店不是有睡衣吗?”我尽量让语气听起来随意。
梅芳正在给小宇讲故事,闻言回头,脸上闪过一丝慌乱:“哦……同事说那边晚上冷,这个厚点。”她走过来把睡裙往箱子深处塞,我瞥见箱底露出半截男士领带,深蓝色,上面有细小的格子图案——周明宇结婚时,我见过他系这条领带。
那天晚上,我一夜没睡。凌晨三点,梅芳的手机亮了一下,是条微信消息,发信人备注是“王经理”:“明晚老地方见,穿你上次那条红裙子。”
我拿着手机的手在抖。王经理是梅芳公司的副总,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,我在年会上见过。可我知道,这不是王经理。梅芳给所有“危险关系”的联系人都备注了假名,就像高中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