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书推荐,《三日赴死,我先屠尽京城负我狗》是由网络作家裴圭里最新写的一本短篇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我的顶头上司和最好的兄弟,联手给我下了三日必死的绝命蛊。很好。从前那些为国为民的忠勇、为人为兄的义气,都喂狗去吧!我不装了!在死之前,我要把这京城,搅个天翻地覆!1我被下了三日必死的绝命蛊。神医隔着帘子,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:「沈大人,这‘红颜枯骨’,老夫无能为力,恕……恕难从命。」我心里那根弦,「啪」的一声,断了。我塞给替我传话的药童一张五十两的银票,他却像是见了瘟神,连连摆手把银票扔回我怀里
三日赴死,我先屠尽京城负我狗小说第1章精彩试看
我的顶头上司和最好的兄弟,联手给我下了三日必死的绝命蛊。
很好。从前那些为国为民的忠勇、为人为兄的义气,都喂狗去吧!
我不装了!
在死之前,我要把这京城,搅个天翻地覆!
1
我被下了三日必死的绝命蛊。
神医隔着帘子,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:「沈大人,这‘红颜枯骨’,老夫无能为力,恕……恕难从命。」
我心里那根弦,「啪」的一声,断了。
我塞给替我传话的药童一张五十两的银票,他却像是见了瘟神,连连摆手把银票扔回我怀里,嘴里念叨着「晦气,晦气」,一溜烟跑得比兔子还快。
我站在京城最大的药堂门口,望着灰蒙蒙的天,突然就想笑。
想我沈苍,曾经的锦衣卫百户,为皇家出生入死,身上大小伤疤十七道。如今,却落得个连药童都嫌弃的下场。
我一直不明白,为什么我这样的人,会落得如此田地。
现在我懂了。
就因为老子还守着那点可笑的底线,那点所谓的道义。
去他娘的忠勇义气!
去他娘的忍辱负重!
老子不装了。
反正只剩三天,我就要让这京城里所有欠我的人,连本带利地吐出来!
正想着,一匹快马在我面前停下,马上的锦衣卫校尉一脸嫌恶地捏着鼻子:「沈苍,指挥使大人让你滚回去见他!」
放平日,我或许会默默跟上。
可今天,我体内那头被囚禁了太久的野兽,醒了。
我一步步走到那校尉面前,他坐于马上,居高临下地看我。
我笑了,一把抓住他的马缰,另一只手闪电般探出,扣住他的脚踝,猛地向下一拽!
「噗通!」
那刚才还不可一世的校尉,像个破麻袋一样被我从马上硬生生扯了下来,啃了一嘴泥。
「你他娘的跟谁俩呢?」我一脚踩在他的脸上,脚底碾了碾,「一条只会摇尾巴的狗,也配在老子面前吠?」
他惊恐地看着我,像是第一天认识我。
我凑到他耳边,用只有我们俩能听到的声音说:「回去告诉魏昂,他爹我,这就过去。让他洗干净脖子,等着。」
说完,我夺过他的马,翻身而上,策马扬鞭,朝着那人间炼狱般的北镇抚司衙门,狂奔而去。
马蹄声,是我为自己敲响的丧钟,也是为某些人吹响的催命符。
今天,我沈苍,要做这京城里最疯、最恶、最不好惹的那条狗!
2
北镇抚司,还是那个熟悉的、令人作呕的味道。血腥味、潮湿的霉味,还有权力的腐臭味,混杂在一起,能把人的胆汁都熏出来。
我刚踏进院子,一个尖嘴猴腮的小旗就凑了上来,指着角落里一排恭桶,阴阳怪气地喊道:「哟,这不是沈百户吗?还愣着干嘛?西院的恭桶都快漫出来了,赶紧去刷了,不然弟兄们晚上都没地方痛快!」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刷恭桶、清马厩、倒馊水这些最下贱的活儿,全都成了我沈苍的分内之事。
满衙门的彪形大汉,一个个到了干这些活儿的时候,就全他娘的成了娇滴滴的大姑娘。
我不在,他们宁可憋死,也绝不动手。
往日,我一声不吭地拿起刷子。
今天,我没动。
我走到那小旗面前,咧开嘴,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:「你是新来的?不知道我的职衔是百户,不是倒夜香的贱役?」
他被我的眼神骇住,结结巴巴地说:「沈……沈哥,大家……大家不都这么干的吗?」
「你们是你们,老子是老子。」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,力道不轻不重,却让他脸色惨白,「我记得你,上个月在醉仙楼吹牛,说你在教坊司一夜能战八个,二十斤的石锁你一口气能举五十下。怎么,有力气在娘们肚皮上折腾,就没力气倒个恭桶?」
「你……你血口喷人!」他气得满脸通红。
「滚!」我一字出口,声如炸雷。
那小旗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,连滚带爬地跑了。
周围那些等着看我笑话的校尉们,一个个都收起了嬉笑的表情,眼神里充满了惊疑。
我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,走向我那破败不堪的公房。刚坐下,一个熟悉又恶心的声音响了起来。
「哟,苍哥,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?这么晚才来,是去哪办惊天大案了?」
我不用抬头,也知道是谁。
陆离。我大学四年的同窗,曾经睡在我上铺的兄弟。不,那是在另一个世界。在这个世界,他是我曾经最信任的袍泽,我曾为他挡过刀,为他扛过罪。
我们一同进入北镇抚司,我凭着不要命的打法,成了最年轻的百户。那时候,他跟在我身后,一口一个「苍哥」,叫得比谁都亲热。
他捅了天大的娄子,是我拼着前程不要,替他压了下去。
可现在,我失了势,他踩着我上位,成了新晋的副千户。